为进一步增强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公开招聘部分公安辅警及文职人员,从事警务巡逻防范、专业技术保障和辅助事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招聘从事警务巡逻、治安卡点防控的辅警10名;从事专业技术保障、科技管理和行政事务的文职人员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在我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高校毕业生;
2、我县有安置计划尚未安置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转业退伍军人。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合工作岗位需要(无残疾,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疤痕,无传染病,无抑郁症及精神病史);
5、报考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已在县公安局协警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三)专业及学历条件
1、报考县公安局辅警岗位须是我县有安置计划未安置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转业退伍军人。
2、报考县公安局文职岗位须具有法律(公安院校毕业生)、计算机应用及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影视动画、图形图像制作、数控技术、文秘、财会、新闻传播、行政管理、心理咨询、英语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参与各类邪教组织活动及其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公安辅警和文职人员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县政府网站、人社局门户网站、街道公示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6821108 。
3、报名时提交材料:报名者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身份证;(2)户口薄(户籍证明);(3)毕业证;(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3张;(5)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持市级以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6)毕业证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验证打印件;(7)人事代理合同。
4、报名费:报名时每人交纳考务费200元。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及县公安局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确定参试人员。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毕业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
已就业并签订了聘用或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开考比例
报考辅警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1.5;报考文职人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能测试
根据《人民警察体育达标标准》内容进行测试。主要项目为:4×10米往返跑、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不占总成绩,测试合格者由本人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一)笔试。笔试不分专业,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大纲附后),笔试实行百分制。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辅警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5比例,文职人员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仪表举止等。
六、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计划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待后通知。
政审重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聘用人员年薪2.5万元/年,享受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辅警和文职人员属编制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暂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聘用人员工作满两年后,根据个人表现、综合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及其他事项。
八、组织领导和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本次招考工作在报名、笔试、面试、拟聘、及聘用等环节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咨询电话:6821108、6825300。
监督举报电话:6822027。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陕县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