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绵阳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强化公安水务配合执法,保护好水资源、河道砂石资源、保障防洪安全、保护水工程、防止水土流失,预防打击水事违法犯罪。经市公安局、水务局党委(党组)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水务警务室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机构
在市水务警务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公安局、市水务局相关领导与机构联合成立市水务警务室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登华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彭一红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小倩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李 果 市防汛办主任
杨迎玖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郭文斌 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任晓明 市水务局人事科科长
李 涛 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
郑 旭 市水务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政监察支队,郭文斌任办公室主任,杨迎玖、任晓明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具体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水务事业,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招聘范围:男性,3名。年龄18-35周岁,四级士官退伍军人放宽到38周岁,原则上户籍在市内的常住人口。
3.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50公斤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无精神病史。
5.技能条件:武警、消防、陆军舟桥部队等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8日
2.报名地点:绵阳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办公室(807)
应聘人员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有特长者持专业技术证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参加报名。
3.体能测试:
(1)测试科目: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
(2)测试时间:2014年12月19日
(3)测试地点:涪江右岸河堤(市水务局门前)
(4)体能测试不计分,分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上午。
面试地点:市水务局702会议室。
5.体检、考察: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以医院出具结果为准,不复查,体检费自行支付;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水务局、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对确定的3名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7.审批录用:根据公示结果,确定3名录用对象,并填写《市水务局录用水务警务室工作人员审批表》,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经市水务局审批录用。
8.培训和管理:由市水务局、公安局相关机构负责对被录用的水务警务室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9.试用:新招聘的水务警务室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四、水务警务工作人员待遇
1.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后,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
2.着装。水务警务室工作人员上岗统一着与人民警察有明显区别的辅警员制服。服装、被装经请示公安局统一配发。
3.工资待遇。每人每月基础工资1800元,社会保险、出勤补助等按规定办理。
4.相关待遇。市水务警务室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制度、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待遇。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聘用期间,水务警务室工作人员经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的可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因聘用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招聘工作任务。
2.严格招聘程序和标准,确保录用人员的素质。
3.要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聘用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及时纠正,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市水务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方案由绵阳市水务局、公安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86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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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水务局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