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和新闻宣传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电视新闻播音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电视新闻播音员2名,其中:男女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专业:播音与主持或播音与主持艺术。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6.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8.音质好,镜头形象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适应电视播音主持和电视新闻采访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面试和试播的方式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文广新局办公室。
3.提交资料。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好的《北川羌族自治县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电视新闻播音员报名信息表》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查由县文广新局负责,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始终,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由县文广新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收费。
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考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试播成绩×50%,
(一)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朗读自备稿件,朗读指定稿件,特长展示,模拟主持播音,操作录音录像、制作设备。
专业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试播环节。
(二)试播(占总分的50%)。
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试播录像评分。
构成竞争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构成竞争的岗位由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网(http://beichuan.my.gov.cn)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根据试播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考察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而出现的空额,根据试播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拟聘人员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和公示后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或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此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聘用后,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考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3.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4821063(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监督电话:0816-4821390(县监察局)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电视新闻播音员报名表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