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13年市级机关考试考核择优
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公告
根据国家政策,为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3年绵阳市级机关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安置营职及以下转业干部(含技术10级及以下干部,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发布)。
一、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符合在绵阳市市直单位和城区(含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计划安置条件。
(二)对象:在部队担任营职及以下职务和技术10级及以下专业技术级别的转业干部。
(三)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有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公布岗位计划时一并公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记大过或留党察看以上处分,参加过邪教组织活动。
2.上年度安置中无正当理由而不报到的。
3.纳入其他县市、省级及以上垂管部门(单位)安置的。
4.自愿到市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园区及涪城区、游仙区安置的。
二、考试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9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军转办(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办公楼405室,电话:0816—2265050)。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1)填报并打印本公告所附的《2013年市级机关考试考核安置转业干部报名表》一份。
(2)本人《军官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3)国家承认学历的正式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
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规定。如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错报、迟报或不按要求填表报名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由市军转办依据转业干部档案及有关证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于10月15日持本人《军官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市军转办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考试范围:时事政治,经济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命题作文。考试不指定教材。
3.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本人《军官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未按时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试成绩于2013年10月23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考核
根据军龄、职务、学历、边远艰苦地区或岗位工作经历、奖惩等情况实行考核量化计分,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公布。按照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由市军转办严格依据部队移交的转业干部个人档案原始资料进行量化评分,并于10月19日笔试考试结束后交本人确认。档案之外的其它任何证明材料不作为计分依据。
对考核成绩有异议者,自告知本人成绩之日起二日内可向市军转办提出复核申请。市军转办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对考核成绩进行复核,并于受理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本人。
(四)计分排序
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分数+考核分数。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职务、任职时间、军龄的顺序确定排序。得分及排序情况由市军转办统一公布。
(五)选择岗位
选岗工作由市军转办组织,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序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市级机关安置转业干部计划数等额确定选岗人员(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市军转办公布的2013年市级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计划范围内,转业干部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确认后不得更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
自动放弃选岗和未参加考试的,由市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转业干部综合情况在市级机关剩余岗位和市属事业单位、市属开发园区、县市区进行指令性安置。
本公告由市军转办负责解释。
绵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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