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将2013年西夏区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认定时间:4月16日至4月30日。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我区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其中西夏区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24日,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27日。参加201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4月20日、21日)教育学、心理学的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2日—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6日、7日。现场确认地点为西夏区教育局四楼人事办公室(西夏区朔方路新华学院西边,公交车102路到二一七站下车向南)。对未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6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相应的思想品德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幼儿(中等)师范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班)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不能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视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申请人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应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5、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以上水平)。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
6、具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需提交的个人材料
1、身份证;2、户籍证明;3、学历证书;4、普通话等级证书;5、非师范类毕业者必须提供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上述5种材料同时提交原件、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留复印件,放入档案袋中交回。)6、网上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打印一式两份贴照片);7、网上打印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8、《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一式一份贴照片);9、西夏区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填写的《社会化认定教师资格材料一览表》(贴档案袋正面)。
五、申请教师资格的程序
第一步
认真阅读各项政策和通知:登陆宁夏教育厅网站(http://www.nxedu.gov.cn)教育厅通知公告栏目和西夏区教育局网站(xxqedu.30edu.com)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认真阅读《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如果个人符合申报条件,可以进行申报。
第二步
进行网上报名阶段:从2013年4月16日至4月24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贴照片);网上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第三步
参加体检: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抓紧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如下:1、体检项目按认定教师资格检验标准进行体检;2、在指定体检医院领取《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3、将《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贴上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样的同底照片,填好个人基本信息,每天上午空腹参加体检。4、体检时间:2013年4月15日——4月19日。5、每天体检的规定人数为350人。6、体检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北京西路114号、宁夏广播电视台东边、公交车17路、105路、106路至中医研究院下车)。7、体检费用自理。8、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第四步
现场确认阶段:4月25日至4月27日,为现场确认阶段。现场确认需要提供以下个人材料进行审验:1、身份证;2、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介绍信(对于户口不在宁夏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思想品德鉴定,既要有工作单位的证明,又要有在本地区存放人事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工作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3、学历证书;无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和院系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个人材料不予受理须由班集体统一组织收交;4、普通话等级证书;5、非师范类毕业者必须提供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上述5种材料必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审验)。6、网上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要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无误,并与网上报名的照片一致;7、网上打印好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本人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应届毕业生院校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8、完成体检后由医院认定合格的《教师资格体检表》(一式一份);9、西夏区教育局网上下载并填写《社会化认定教师资格材料一览表》个人基本信息(一式一份),自备档案袋,并贴在档案袋正面。
第五步
上报申请资料:按照《社会化认定教师资格材料一览表》中个人提交材料11项内容材料和两张1寸彩色照片放入档案袋中。
注:所有申请上报的照片必须一致。
第六步
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五月中上旬,地点、范围另行通知。申请高中和中专教师资格的由银川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认定。
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几个问题的解释
1、关于师范类与非师范类界定问题。师范教育类专业是指各级师范院校和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大中专院校开设的,以培养培训教师为目的,并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师范教育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进行授课的师范专业。在实际工作中,区别师范教育类专业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一是看毕业证,看是否注明有“教育”字样,二是如果虽有教育字样,但仍不能确认的,则查看其学籍档案,看是否修过教育学、心理学且成绩合格,是否有教育实习记载,是否修过教材教法课程且成绩合格。
2、关于教育学、心理学补修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问题
第一、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与培养目标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幼教大专毕业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教大专班毕业人员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幼教大专班和小教大专班毕业人员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育资格,需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如果申请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学科类教师资格,则必须进行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第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及所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参加区教育厅指定的高师培训中心和自考办举办的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并合格,进行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
第三、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时,对于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免修教育学、心理学;对于笔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应提供其他科目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合格成绩单。
第四、在学校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3、关于教师资格属地化申请。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宁夏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思想品德鉴定,既要有工作单位的证明,又要有在本地区存放人事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工作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全日制教育硕士认定问题根据教育部师范司意见,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政策一致。
5、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问题根据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后两项指妇科);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同时,受检者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项中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和其他病史,并由受检者确认签字。
七、其他要求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是依据《教师法》进行的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要求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对不符合认定条件者不予受理申请。
2、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限性强,提交材料、体检、测试必须按时参加,申请人自己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医院领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等有关资料,已通知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申请人逾期未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重新申请的仍按规定程序办理。申请认定工作不收费。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由本人申请,代理申请不予受理。
4、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持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和学院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个人材料由院系或班集体统一组织收交。
5、其他未尽事宜可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或登陆宁夏教育厅网站(http://www.nxedu.gov.cn)教育厅通知公告栏目和西夏区教育局网站(xxqedu.30edu.com)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咨询电话:2077833
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4月12日
教师资格体检前注意事项
各位师生你们好:
欢迎您到我院进行体检,为了您有一份满意的体检结果,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表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体检表上注明本人手机号码,便于通知复查,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体检前一晚10点后不能吃、喝,体检当天早晨空腹采血;
3、感冒者必须给您的导检护士说明;
4、妊娠期不予胸透,须带可证明妊娠的材料(如B超、尿检等);
5、女性月经期需在尿检单右上角注明“经期”;
6、胸部透视检查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需增加胸片检查;
7、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替检者,我院将取消该体检者体检资格并上报教育局。
8、体检结束后必须将体检表交予我院交表处,医疗组签注体检结果意见。
9、体检费用125元/次/人,报考幼师者体检费用女251元/次/人,男186元/次/人。
10、体检时间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至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每天上午(7:30分在新住院部一楼开始收费)共计五个半天,原则上每天上午安排350人,请各位师生尽快体检以免最后出现扎堆现象,影响各位师生领取体检报告时间,影响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材料。
有上述各类情况者,必须将您的问题及时与我登记处及您的导医护士沟通,谢谢您的配合。
体检医院地址:宁夏银川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
乘车路线:乘坐105路,17路,106路、24路、36路公交车在中医研究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951-5600532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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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