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批准,该委所属4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研究所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是河南省重要的科研咨询机构,主要从事产业经济理论研究、政策研究、规划编制和决策咨询等工作,为各级政府、行业和企业提供重大课题研究、编制重点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等服务。
2、河南省节能监察局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负责对全省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情况进行日常监察;负责对市、县节能监察机构和其他行业节能监察业务进行指导;承担节能宣传、节能产品推广和能源利用监测工作等。
3、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副厅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是河南省重大建设项目科学决策的咨询机构,是政府和社会各界投资决策的参谋助手,是河南省唯一一家大型综合甲级工程咨询机构。主要从事区域及行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生产力布局等专题研究,发展规划的咨询论证,各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或评估,项目投产后评价,工程设计、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
4、河南省信息中心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河南省经济信息预测分析和河南省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管理,承担省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业务技术和办公自动化服务等工作。是国家经济信息系统在河南的省级节点,负责对各省辖市信息中心的业务进行协调指导。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以分管主任为组长,人事、办公室、纪检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直接领导下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推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爱岗敬业,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至12月24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8日--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与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邮寄或直接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新世纪大厦五楼,联系电话:0371-65516522)。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接受其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并填写《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证件照片3张。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能低于1∶3,不足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该岗位不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基础知识7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由省发改委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发改委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由省发改委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区;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在省发改委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等。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经省发展改革委审定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和各招聘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0371-69691139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0371-69690289
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室:0371-69691212
201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