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结合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3〕17号文件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托管聘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潍坊市人民医院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见附件)。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12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省、市优秀毕业生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4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29日8:30-17:00。报名地点:潍坊市人民医院礼堂。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
网上报名: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rlzyb510@126.com)。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7月28日、29日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潍坊市人民医院礼堂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带《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相关材料至潍坊市人民医院礼堂报名。
3.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各1份(见附件3、4),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含高中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提交的其他材料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服务基层期满毕业生还需携带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证等材料。省市优秀毕业生须提供相应荣誉证书。
紧缺岗位、紧缺专业急需人才和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等,经招聘主管单位研究后确定比例或采取设定最低分数线的方式确定。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逾期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笔试结束后7日内在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包括面试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①面试答辩(40分)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卫生行业相关知识,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答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答辩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答辩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②专业技能测试(60分)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等。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笔试成绩、面试答辩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按面试答辩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3.确定人选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录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与考核
对初录的人员统一时间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人员资格。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初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人员资格。
(五)公示
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人员资格。
三、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为确保本次选聘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市纪委、人社局、卫生局将参与监督。
咨询电话:8192017、8192016
监督电话:8091583、8269393、8090299
附件:1.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2.2014年公开招聘托管聘用人员用人计划
3.2014年公开招聘托管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4.2014年公开招聘托管聘用人员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