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2015年医学类应届专业毕业生62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2015年医学类应届专业毕业生计划62名,均为正式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垫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解聘处理,同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体检合格;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七)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1日上午8:30-12:00
(二)报名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校本部图书馆一楼综合办事大厅
(三)报名及政策咨询
县人力社保局:郑军023-74513781手机:15923690266
县卫生计生委:董兴玥023-74518603手机:13896762899
(四)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学校(院系)出具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写明学历、专业并加盖学校(院系)公章)1份、《就业推荐表》1份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协议3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
3、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照片、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
(五)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才予以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六)开考比例
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其中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应达到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七)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缴费收据于2014年12月11日下午15:00-15:30在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校本部新教学楼109教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一)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下午16:00-17: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
(1)医学类(含儿科医学、妇产科学、临床科学(救援医学方向)、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病理学、麻醉学、口腔医学)考诊断学基础知识;
(2)中医类(含康复医学、保健与康复、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运动康复、康复治疗技术)考中医基础知识;
(3)护理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
(4)药学岗位考药学基础知识;
(5)中药学岗位考中药学基础知识;
(6)公共卫生、预防医学考预防医学基础知识。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递减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采取专业答辩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情况,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面试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签约。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相等时,则依次按照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优先进入签约),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报县卫生计生委审查后送考生所在学校备案。如因应聘者在签约当日18:00之前未到场签约,则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签约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签约的拟聘人选毕业后于2015年7月10前将其学历档案送垫江县人才交流中心存档。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初定为2015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渝人发〔2006〕44号)文件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八、考察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生计生委在2015年7月31日前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相关内容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九、公示
考核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招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卫生计生委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县人民医院公招儿科医学、妇产科学、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县中医院公招中医学、针灸推拿、康复医学、中医骨伤、运动康复、临床医学等本科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在本院规范化培训3年后,统一下派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下派期限3年。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各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附件:垫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