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人才招聘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1名,具体信息请查阅《重庆三峡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如果所在部门缺辅导员或有支教任务,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首先从事3年政治辅导员工作或支教1年。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服从安排并适应应聘岗位要求;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在大学、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表现好,没有受过处分;
4.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等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6.招聘博士、教授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1)教授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1968年1月3日之后出生)以下,博士、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0周岁(1973年1月3日之后出生)以下,应聘者若属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以上层次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近3至5年有不间断的科研成果产生,核心期刊论文不得少于3篇,其中重要核心期刊论文或属于CSSCI、EI、SCI检录的文章不少于2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同时提供能代表自己最高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1—2件。
(3)至少能承担本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2门。
7.招聘硕士毕业生的基本条件:
(1)属于学术型全日制2014年应届普通硕士毕业生(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3日之后出生),职员、辅导员不超过28周岁(1985年1月3日之后出生)。
(3)专业成绩优良;外语水平要求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八级),艺术、体育类学科适当放宽;计算机水平要求通过国家二级等级考试。
(4)攻读学位期间至少公开发表学术期刊论文(作品)2篇(件),其中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作品)1篇(件);外国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类学科不得少于2篇(件)一般期刊学术论文;以上均要求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
(5)同等条件应聘实验人员的,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8.特别优秀的应聘人员,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五、待遇
(一)院士
1.免费提供200平方米全装修住房一套,赠送车库使用权,在校全职工作满八年后,拥有该住房的所有权。
2.安家费100万,科研启动费80万。(币种为人民币,下同)。
3.提供学科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
4.免费配送电脑、安装电话,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的可随调;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5.在受聘学科带头人期间享受每年30万元的岗位津贴;为其配备助手,组建学科团队;在学术休假、出国、招收研究生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在团队组建、科研经费使用、内部分配上有一定自主权。
6.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务(职称)教师一致。
(二)教授待遇
1.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指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
免费提供13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在校全职工作满八年后,拥有该住房的所有权;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15万元,其他学科10万元;工作满五年的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可随调,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2.教授(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购房补贴25万元,安家费为7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8万元,其他学科6万元;工作满五年的教授,一次性奖励3万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可随调,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3.教授
购房补贴15万元,安家费为6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6万元,其他学科5万元;工作满五年的教授,一次性奖励3万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可随调,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三)博士
1.数学、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电子技术、机械工程、环境科学工程、计算机科学、管理学、体育科学、艺术学、建筑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13个学科专业。
购房补贴12万元,安家费5万元(具有副教授职务的博士、留学归国博士为7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6万元,其他学科4万元;工作满五年的博士,一次性奖励3万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可随调,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2.新闻传播学、生物学、法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他学科专业。
购房补贴10万元,安家费4万元(具有副教授职务的博士、留学归国博士为6万元);科研启动费理科4万元,其他学科3万元;工作满五年的博士,一次性奖励3万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可随调,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除院士外)的服务期至少为八年;如系夫妻同时应聘,除购房补贴只享受较高一方的标准外,其余待遇分别享受。
(四)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待遇
动漫、建筑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的硕士毕业生一次性补助住房补贴5000元,科研启动费5000元。
(五)上述人才中特别优秀者其待遇可以面议。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应聘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分岗位竞聘,分别采取学术报告、面试、试讲、实验操作、即兴演讲、笔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请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填写《重庆三峡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教师、实验人员者如实填写后附本人简历一起发至招聘计划(附件)中各学院联系教师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填写:人才层次(博士、硕士或教授)、专业、毕业学校、姓名、应聘部门(如:博士、工程管理、东南大学、张明、土木学院)。应聘辅导员、管理人员者如实填写《重庆三峡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后附本人简历发送至sxxyzjk@163.com,邮件标题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部门及岗位(如:张明、东南大学、教育学、民管学院辅导员),简历里应有应聘者照片。
人事处联系人:关老师、董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3-58102397、58102307
2.报名时间:
(1)应聘辅导员、职员岗位的,报名时间从2013年1月3日起到2014年3月31日截止,考试时间初定2013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请届时关注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页的通知。
(2)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报名时间从2013年1月3日起到2014年4月30日截止。
(二)资格初审
学校将按照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的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由用人部门与人事处根据审查结果,原则上按照不得少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的初步名单。
参加复审须准备下列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持身份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外语六级(专业八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成绩单、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若科研论文被收录的须带收录证明原件。
(四)考核考试办法
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由重庆三峡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考核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按分数多少推荐。
1.教授、博士考核采用作专题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考核,讲题自拟,时间60—90分钟。
2.其他专业教师考核采用试讲或者实验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讲课前2小时到人事处专技科现场抽题准备,讲课时间为20—30分钟,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课程,分值为100分,待专家组综合评议后择优确定人选。
3.职员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值各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应变能力、岗位业务素质等。笔试科目为应用文写作,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体检由重庆三峡学院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及上述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成绩并列时,则加试一场面试,再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本行业需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重庆三峡学院组织实施,是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查审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聘用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录用人员,由重庆三峡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送重庆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2.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由重庆三峡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3.对公开招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本简章由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重庆三峡学院2014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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