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管理招投标相关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审计审核岗位(以下称岗位1):2名
(二)考核岗位(以下称岗位2):2名
(三)档案管理岗位(以下称岗位3):1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上述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四川省内常住户口,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岗位1、2、3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三)岗位1、2、3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男女不限;
(四)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文职人员的体检;
(七)岗位1、2、3应聘人员应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且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岗位1应聘人员:应具有工程造价、审计学、工程监理等相关专业学历;具有工程监理、工程审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2应聘人员:熟悉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沟通及理解能力;曾从事过单位、企业考核相关工作;有不少于1年类似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3应聘人员:熟悉招投标文件管理相关流程、方法;从事过不少于1年文秘工作或具有不少于1年的档案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本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上午9:30至12:00。
(二)报名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三)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组织。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体检
面试合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由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市级(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工资待遇
1、岗位1、2、3工资收入:每人每月2800元(基本工资1250元/月,级别工资:800元/月,绩效工资750元/月);
2、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社会保险;
3、按国家规定统一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经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二)经培训考察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三年;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三)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028)86406817 86406946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