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市直8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9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等见《2016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2016年应届的在校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的要求。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要求取消拟聘资格。
三、报名方式、要求及缴费确认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8∶00至4月11日18∶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y.cn)进行。
(二)报名要求及方法
1、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4月5日8∶00至4月11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y.cn)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
(三)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与报名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2016年4月5日8∶00至4月11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在关网前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016年4月5日上午8:00至4月13日下午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在网上资格审核期间,应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确认后,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5日上午8:00至4月14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共100元。(附件1)中“考试类别”栏显示免笔试的考生,不缴纳此次笔试费用。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5月16日8:00至5月20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人事考试院、襄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236225、87325035;0710-3609585、3628706。
(五)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连同网上下载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每门考试笔试结束时现场退报名考务费(请该部分考生关注笔试现场的提示标牌)。
(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七)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只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单位要求笔试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其它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相同岗位既有本科学历报名人员又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及形式
笔试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医疗卫生类(E)分类设考。详见《2016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考试类别”和《湖北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除(附件1)中“考试类别”栏标明的免笔试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报名费。
5、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截止2016年8月31日,对“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该类考生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折算合成百分制的笔试考试成绩上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5月10日18:00时前到襄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襄阳市人社局3楼310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6、笔试成绩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只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面试开考比例应达到1:2;只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单位要求笔试的,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各主管部门对外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襄阳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缴纳面试费50元。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是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其他相关材料。
(2)是往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其他相关材料。
(3)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作为报考相关工作经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开始前,由各主管部门对外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只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岗位,根据招聘单位的需要,也可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说课试讲、技能测试及实际操作等方式。面试内容和形式由主管部门在《面试公告》中发布并负责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y.cn)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各主管部门网站
五、考核、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核、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2016年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有“优先”条件要求的,是指总成绩相同时,具有“优先”条件要求的,可优先进入考核、体检、公示程序。若无“优先”条件要求的,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襄阳市卫生和计生委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由主管部门在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0-3607160;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27-87236225、87325035;0710-3609585、3628706;监督电话:0710-3604707。
附件:1、《2016年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湖北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3、《2016年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表》
4、《2016年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4日
1、《2016年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2、《湖北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rar
3、《2016年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表》.rar
4、《2016年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