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集体,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2、为人诚实守信,品行兼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3、热爱统计调查工作,能够吃苦耐劳,能够加班加点;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一年以上,限统计、财经、计算机、文秘类专业毕业;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经常出差、下乡等室外调查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招聘岗位为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专业工作,招聘1人。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至20日。
报名及初审: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简历一份等资料到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城关镇东后街27号)报名,由队办公室进行初审。联系电话:0710—5812526。
(二)考试本次招聘采取笔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面试均由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再决定是否续聘。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四、聘用人员待遇试用期发基本生活费1200元/月,无其他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录用后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其待遇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国家统计局保康调查队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