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提高我区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水平和做好2015年第九届居委会选举准备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居委会临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2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大兴区城镇户口。
二、招录人数
计划招录185人。其中清源街道23人;林校路街道7人;观音寺街道15人;天宫院街道32人;高米店街道15人;西红门地区9人;旧宫地区3人;亦庄地区50人;瀛海地区28人;采育镇3人。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于2014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到各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各单位报名地点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单位。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持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和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两寸证件照片2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在背面注清姓名单交)。
(二)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12月1日至2日到各单位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全部为客观题,重点考查报考者的基本素质、社区工作的基本知识和适应社区工作的能力。
3、笔试成绩将在大兴信息网、大兴区社会建设网、大兴区民政局网站进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于12月中下旬进行,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数和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为3:1。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录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大兴区信息网、大兴区社会建设网、大兴区民政信息网站上统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被录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派往各居委会做临时性工作,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经2015年第九届居委会选举成为正式居委会成员的,按照《大兴区社区工作者管理细则(试行)》(京兴办文〔2009〕1号)规定,签订《北京市大兴区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未入选的,居委会临时工作人员资格自动取消。
大兴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大 兴 区 民 政 局
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