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和编制情况,为构建合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卫生人才梯队,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统计上报的基础上,经县卫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就2014年度卫生系统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参加公开招聘的单位和公开招录人数
本次18个医疗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各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5人,其中:县级医疗机构70人(护理41名,医学类29 名),乡镇卫生院45人(护理5名,医学类38 名,药学、中药学各1名)(医学类含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学、口腔医学、康复医学)。
三、岗位待遇
考录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按照《南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宛政办[2007]70号和《南阳市人事代理实施细则》宛人[2008]81号文件执行。
四、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所学专业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相一致;
4、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2014年度考试成绩合格;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任职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1、发布公告
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19日在县电视台、南召县政府网站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照相,填写报名表。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若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缩减招聘岗位职数。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地点:南召县卫生局人秘股。
3、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 笔试 采取异地命题,异地阅卷。
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依据招聘岗位数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满分100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一同参加体检。体检、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因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5、岗前培训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6、公示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南召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66926178 监督电话:66913748
2014年南召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