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编制空缺情况,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经有关部门同意,黄石市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管理岗位一(岗位代码001):3名;
2.管理岗位二(岗位代码002):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法律、经济、审计、财政等相关专业;
(4)年龄26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后出生)。
2.管理岗位二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计算机、中文、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4)年龄26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并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可于201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4日17:30登陆黄石市人事考试网(www.hsrsksy.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黄石市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报名所用照片均应与此保持一致;未上传照片或者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对于不会操作网报系统的考生,在报名期间内设有专线电话和邮箱服务,由专人提供咨询帮助和服务(联系电话:0714-6511782,邮箱地址:hsrsksy@126.com)。如对选报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报名成功后,同时进行网上缴费。凡没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者,则视为放弃。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应聘人员需要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两个科目考试,共计100元。缴费成功后,可进行《黄石市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网上报名表》打印。
2.查询审查结果。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12月4日9:00至12月6日17:3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凭个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网络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每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分值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测试分值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黄石廉政网、黄石人事考试院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黄石市纪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应提供网上自行打印的《黄石市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网上报名表》、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以及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2)已婚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资格复审结束后,每一岗位符合条件人员按笔试总分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黄石廉政网、黄石人事考试院网对外发布。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每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1:3,如达不到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通过黄石廉政网、黄石人事考试院网发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体检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结束后,由市纪委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
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并接受考核。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黄石市纪委监察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及个人基本信息通过黄石廉政网、黄石人事考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管理
新聘用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岗位聘用和岗位认定手续,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有异议或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举报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经考核,认为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到相应岗位。
十一、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黄石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市纪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714-6368955。
黄石市纪委监察局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