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际需要,以便今年更好更顺利地通过文明城市验收,西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现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参与到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当中。为确保本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资格验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按成绩择优聘用。
二、聘用条件
热爱相关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品德端正,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曾被用工单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
6、参加过“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有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聘用人员要求
1、年龄要求:18周岁至45周岁;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踏实,可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四、聘用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
2、试用期满后,经西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考核合格者,按西委办发〔2012〕116号文件的要求发放薪资报酬;
3、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完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五、聘用及管理
1、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聘用协议,聘用期内工作表现差,工作态度不端正,未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西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可随时解聘;
2、按西委办发〔2012〕116号文件要求,此次考聘所录用人员按人才派遣制进行管理。
六、招考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六个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
12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西昌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市场办公室报名。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14年3月13日下午2:30在西昌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知识。
(三)、面试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名额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经笔试、面试合格者,由西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及西昌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拟聘,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 依次递补。
(五)、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聘,拟聘人员由西昌人力资源市场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
(六)、聘用及培训
试用期期满后,由西昌人力资源市场按简章规定,以人力资源派遣方式将聘用人员派遣至西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作,并由用工单位进行岗前培训。
咨询电话:6966003
西昌人力资源市场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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