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短缺专业骨干教师1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技师学院,是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hrsj.gov.cn/),及珠海市技师学院网站(www.zhgjx.com/)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等具体情况详见《珠海市技师学院招聘短缺专业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执行;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聘用者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享受珠海市及学院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相关条件,通过评审确定为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者可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详细文件可查看附件3。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
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特快专递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自愿选择一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电子邮件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址
——特快专递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17:00时(以特快专递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
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号珠海市技师学院行政楼三楼院办公室,收件人:张老师,邮编:519015,联系电话:0756-3808361。
——现场报名:2014年12月13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珠海市技师学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2(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号)。
报名事宜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56-3808361。
3.报名材料
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所有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以及获得地级市以上各种奖励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和扫描件;③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于报名表,另1张备用);④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4.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专业匹配、岗位需求和业绩材料为主要参考,从报名人中进行筛选优秀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及领取《准考证》时间等事项,将于2014年12月19日20:00时前在“两门户网站”公布。
5.注意事项
现场方式报名人员,须同时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备验;特快专递邮件方式报名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须同时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备验。验证不通过者取消应考资格。
(二)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包括“问题答辩、教学试讲和实际操作”三项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其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问题答辩×40%+教学试讲×30%+实际操作×3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面试总成绩,按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和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于面试结束后二日内在“两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两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被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808386、2128271;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205、2128878;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用人单位不作任何补偿。
(四)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3.珠海市关于印发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八个配套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