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消防员。
一、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等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3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安排在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工作)。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年满20周岁);
5、性别:男;
6、户籍:珠海市户籍(部队退伍士兵、非本市在职合同制消防员不限户籍);
7、学历:初中以上;
8、驾驶执照: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A2以上或者部队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A;
9、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薪酬待遇
1、每月应发工资3800元(基本工资+绩考工资),每月岗位补贴300元(驾驶员岗位);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
3、享受消防战士同等食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4、每月享受8天休假,每年享受15天带薪假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
2、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办公楼四楼参谋办公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30号
3、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限珠海户籍的情况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复退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测量身高、体重、视力及色觉情况,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聘用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面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先分别以应试者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之和的高低为序,按拟聘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完成后计算个人总成绩,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1、笔试
①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部队规章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笔试复习参考题库见附件3);
②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4日上午10:00-11:30时。
③地点: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办公楼三楼学习室。
2、体能测试
①测试内容:3000米跑、100米跑和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杠端臂屈伸。
②测试时间:2014年10月14日下午4:00-5:00时(视天气情况,如有变更另行公告通知)。
③测试地点:待定。
④体能测试成绩计算: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100米跑成绩×20%+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0%+双杠杠端臂屈伸成绩×20%,满分为100分。(详见附件2)
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体能测试结束后2日内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http://zuzhibu.zhxz.cn)“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10月17日下午3:00-5:00时。
面试地点: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http://zuzhibu.zhxz.cn)“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8640473、0756-2601358 联系人:王生、杨生(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监督电话:0756-2656019(香洲区监察局)。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香洲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