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筑设计院创立于1975年,现有干部职工约360余人,其中,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所占比例达到60%以上,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工程勘察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等资质。
根据建筑设计院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珠海市规划、建筑、勘察等设计单位公开招聘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珠海市建筑设计院院长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市规划、建筑、勘察等设计单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珠海市户籍。
(二)年龄50周岁以下(196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建筑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并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具有10年以上建筑设计及相关工作经验,带过设计团队,有主持大中型项目建筑设计的经验,有较为优秀的设计成果,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设计奖项。
(五)工作思路清晰,开拓创新意识强,具备开展业务科学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所需要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管理水平、专业知识及团队合作精神,遵规守法、品行端正、廉洁从业、诚实守信。
(六)身体健康。
(七)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八)符合任职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因其它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12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412室。
4.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建筑设计院公开招聘院长报名表》(附件);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工作证明、获奖证书、近三年主要设计成果清单(以上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同时,报名时需带上以上证件的原件,以备验证)。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应试人员提供的个人情况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面试、录用资格。
(三)面试。
要求应试者结合工作、学习经历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谈个人的能力素质特点、岗位优势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主要工作目标),每人发言不超过15分钟。面试评委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设计院招聘院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专家组成。
(四)考察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结果择优确定一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预告公示将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及珠海市建筑设计院信息网公布。
(五)组织考察和体检。
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设计院招聘院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成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组织对考察人选到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结果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职人选,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对拟任职人选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及珠海市建筑设计院信息网公示7天。
(七)决定任职人选并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任职人选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投诉但不影响任用结果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及珠海市建筑设计院信息网公布招聘结果,并办理任职及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661168,2226946。
附件:《珠海市建筑设计院公开招聘院长报名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