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案件巡查员共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购买五险一金,工资3100元/月左右(含绩效工资、单位和个人交纳的社保及公积金),绩效考核工资按每月考核情况核发(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的为准),食宿自理。
四、工作内容
(一)案件巡查员工作内容:在责任区域内巡查,采集、上报和核查城市管理信息等工作;完成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案件巡查员工作时间: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时,采取轮休制。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17:00时。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606办公室(珠海市海滨北路8号6楼);
邮件报名:下载附件《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csz_2159688@163.com(邮箱主题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三)审查通过后通知考试,报名人员可登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网站(http://www.zhszcg.com)查看审查结果。
报名事宜联系人:秦小姐,联系电话:2159688,18998165012。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两种方式
(一)笔试按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考试。
(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三)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和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网站公布。
七、体检
考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在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录取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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