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区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
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岗位5名。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律、会计、中文专业优先;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左右,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桃城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未受到党政纪处分;
5、按照《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不能参加遴选;
三、工作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8:30至11月20日17:30(周六、日不休息),地点设在区委北楼223房间,联系电话:2810658。报名需带材料:①《选调人员报名表》(在衡水纪检网站:www.hbhsjj.gov.cn下载);②身份证(第二代)、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小二寸免冠近照2张及电子版。
2、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将于11月24日12点前在《衡水纪检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及准考证的领取地点。考生报名时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如经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或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或招聘全过程。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入围资格,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在《衡水纪检官方网站》上公布。
4、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类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考生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设70分及格线,达不到及格成绩的面试人员不予考虑。面试时间、地点及入围人员在《衡水纪检网站》上公布。
5、体检。根据面试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在《衡水纪检网站》上公布。
6、考察。体检结束后,通过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应回避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7、确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按程序研究确定拟选调(招聘)人选,并在《衡水纪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或聘用的,先行办理借调手续,试用3个月后,能够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由桃城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