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招生考试服务站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为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直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截止2014年6月30日,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留学回国人员学历需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三)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及未满试用期或被辞退后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单位管理人员)。
(六)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办法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13日晚17:00-22日晚18:00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zsks.cn),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下载《山西省招生考试服务站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sxzb2014gkzk@163.com,6月22日18:00以后不再受理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且用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14年6月25日以后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初审结果。
(三)公布报名及开考情况。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报名数据、开考情况。报考同一职位的人数与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不得小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减少招聘计划后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本次停止招聘。
(四)发放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6月29日-30日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集阜北街9号,山西省科学技术馆对面)进行现场照相,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考生必须妥善保管。
四、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班。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试题采用百分制,其中基础知识部分占30%,专业知识部分占70%。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某一职位无笔试合格人员,则该职位本次停止招聘。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揭晓后3日内,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通知。按报考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复审名单。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减少招聘计划后仍然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本次停止招聘。
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由本人持规定证件、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为:
(一)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二) 报考会计职位的考生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 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四) 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资格。若某一职位达不到比例要求或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该职位本次停止招聘。资格复审结束后,公布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名单。
六、面试
面试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届时将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有关事宜。面试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若某一职位无面试合格人员,则该职位本次停止招聘。
七、综合成绩的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60分为拟聘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若某一职位无合格人员,则该职位本次停止招聘。
八、体检考察
(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三)体检工作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医院、体检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体检结束5日后,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体检结果。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与体检医院为不同医院。
(四)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 若某一职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则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一)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依据有关试用期管理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招聘纪律
(一)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守工作纪律,
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和操作程序的现象,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二)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三)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纪检部门将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进行实时监督。
十一、其他事宜
(一) 政策咨询电话:0351-4862611、4862657。
(二) 监督举报电话:0351-486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