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商贸服务中心是从事服务业项目建设、信息通报、招商推介等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急需,根据《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市委办[2008]115号)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绍兴市上虞区商贸服务中心面向浙江省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服务业经营管理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电子商贸专业、英语及相关专业、数量分析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浙江省生源。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11月20日下午5:00截止,有意者如实填好《绍兴市上虞区商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把个人证件(即提交资料)(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的扫描件发至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sysmb@163.com)进行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并通过资格初审的,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要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签约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3、考试。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2倍的,取消招聘计划;若报名人数超过15人,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入围人员按1:5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再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此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体检、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同时,对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6、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三、其他规定
1、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要有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者如已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3、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聘用。境外留学考生在考察期内,仍不能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上虞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398000、89283600
附:《绍兴市上虞区商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区服务业发展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