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66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文件精神,经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旗教育系统50人;旗卫生系统23人;旗农牧业系统6人;旗国土系统2人;旗环保局2人;旗直党政事业单位7人;苏木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4人;六项服务人员专岗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每个岗位在符合《2014年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数及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民族及户籍等相关要求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11月1日至1979年11月1日期间出生)。详见《2014年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数及岗位需求表》;在鄂温克旗服务的六项服务人员【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人才储备(由人社部门选拔储备)】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只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项服务人员);具有鄂温克旗户籍、在本旗外其它地区服务、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六项服务人员,可报考本次招聘六项服务人员专岗。
4、具备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必备身体条件;
5、其它说明:
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幼师岗位。
2002年以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可报考小学教师和幼师岗位,年龄不限、专业不限。
报考教育系统校医岗位的考生专业测试为专业知识笔试。
旗内1997年前(含1997年)入学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的中专毕业生入学时为鄂温克旗生源地为准,报名时审学籍档案,以学籍档案为准。
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考生户籍不在鄂温克旗或2014年1月1日后落户的,但具备以下条件的也可报考:
父母其中一方在鄂温克旗工作或者其中一方户籍在鄂温克旗的子女符合以上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在鄂温克旗工作一方的单位证明(在企业工作的必须同时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书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2)能证明报考人员与在鄂温克旗工作(户籍)的父亲或母亲之间关系的户口本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编制内在职人员【卫生系统外其它岗位旗内外财政全额拨款、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不得报考】;
5、卫生系统岗位旗内外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开具单位证明后可报考条件相符的岗位(在历次考录中被录用且未满招考简章或有关单位所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旗内在职人员不得报考卫生系统岗位);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详情请登录鄂温克旗政务网(http://www.ewenke.gov.cn)、鄂温克旗就业服务局网站(http://www.ewkjyfwj.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2014年11月3日至1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在鄂温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考生需填写《2014年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派遣证或报到证、退伍证、六项服务人员服务期满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所在单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明姓名)。
四、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鄂温克旗政务服务中心B区二楼社会保障大厅
咨询电话:8819317、8819201
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