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满足全市事业单位发展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相关要求,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选拔优秀人才。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2014年满洲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2名。
(一)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39名;
(二)市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38名;
(三)市直相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4名(其中: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18名、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10名(其中2名播音主持岗位采用常年招考的方式进行,招满即止,招聘方案见附件5)、市供销社和菜篮子办公室1名、敖尔金区筹建办1名、市旅游质量监督所1名、市边防机械化林场1名、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呼和浩特办事处满洲里检查站1名、市法制办1名)。
(四)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招聘11名。
具体招聘办法及招聘时间详见各招聘实施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把关,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招聘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严格程序,确保公正。招聘工作要做到招聘人数公开、报考条件公开、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公开、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公开。招聘考试试题从相关考试机构购买,专家评委从外地聘请。
(三)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招聘结果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和考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