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拉尔区各镇财政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所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行组织苏木乡镇财政所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内财农改〔2013〕1296号)和《关于各旗市区自行组织苏木乡镇财政所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呼财农改(2013)7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海拉尔区编委会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所工作人员2人。为使此次考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学科需要、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
需求单位 |
岗位 |
人 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条件 |
1 |
海拉尔区奋斗镇财政所 |
会计核算 |
1 |
30周岁以下 (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财经类专业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2年以上财经工作经验。 |
2 |
海拉尔区哈克镇财政所 |
会计核算 |
1 |
30周岁以下 (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财经类专业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2年以上财经工作经验。 |
其他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德才兼备。
(二)户籍条件:限海拉尔区户籍。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22日。
2.报名地点:海拉尔区人才流动和人事考试中心(海区草市街开发区综合办公楼6楼)。
3.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及能够证明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再交1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3张。服务基层期满的大学生须持省级相关部门颁发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注: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地不一致者,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4.在职报考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否则不得按在职身份办理调转手续。
5.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6.报名费:20元;考务费:100元。(2013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2届毕业生减半收取)。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保留一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2)笔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者,按岗位招聘3倍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程序。
(3)笔试有关事宜:笔试时间和地点等详细情况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请随时登陆“海拉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hlerc.com )查询,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延误考试,后果自负。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内容确定面试所需时间。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保留一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2)面试有关事宜:面试人员名单、测试地点、时间等详细情况请随时登录“海拉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hlerc.com )查询,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延误考试,后果自负。
(三)加分条件
服务基层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人才储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省级相关部门颁发证书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四、确定拟聘人选
确定拟聘人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加权求和,总分保留一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按分值高低排出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选。凡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后,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总成绩并列者,按如下条件依次确定拟聘人选:(1)基层服务者服务期满的考生;(2)学历高的考生;(3)笔试成绩高的考生;(4)工作经验长的考生。将考试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五、公示
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举报电话:8334399(区人社局)、8356070(区纪委监察局)。
六、体检
凡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必须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
七、考核
对拟聘人选,通过查阅档案、调查、政审(由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及辖区派出所共同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核,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乱纪表现;
(三)参与犯罪活动或其它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无定论;
(四)在报考资格、条件、经历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
(五)有其它问题,不宜进入财政队伍的。
八、录取
公示期满后,若无问题,按规定程序录用。录用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安排。招聘人员一经录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
(一)对于拟录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月工资15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由区财政拨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纳入编制内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者,不纳入编制内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于拟录用的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采取调入的方式,由人社局、编制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三)新招聘人员如果有放弃录取资格的,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报考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新录用的工作人员,三年内不允许调动。
海拉尔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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