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是杭州市卫计委直属财政适当补助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因当前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 |
年龄要求 |
专业、学历要求 |
职称要求 |
其他要求 |
检验人员 |
3 |
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分析化学、食品检测、应用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检验师及以上职称 |
具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职业卫生人员 |
4 |
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医师及以上职称 |
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放射医师 |
1 |
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
具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B超医师 |
1 |
具有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
具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31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28日止,其中B超医师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直至落实聘用人员为止。(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办公室(杭州市朝晖二区五幢611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招聘报名表(请到职防院网站http://hzpcc.com.cn/人才招聘栏目下载)、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记录为准);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一寸两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办公室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稿发至hzzfyrs@163.com。通过电子邮件投递的,请务必在“邮件主题”上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注: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应聘材料的,请电话确认是否收到,通知参加考试时需带应聘材料原件备审核。
4、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根据《杭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杭卫发〔2013〕301号)精神,B超医师作为紧缺专业岗位,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各占总成绩40%、30%、30%,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在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3、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
5、信息查询: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本单位网站(http://www.hzpcc.com.cn/)通知告示栏目中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五、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z.lss.gov.cn)和本单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联系电话:85059382。
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