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成武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武县公安局事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44名。其中公安专业24名,非公安专业20名。详细情况见《成武县2014年招聘公安局事业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公安专业的报考人员应为全日制警察院校或其他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公安专业的报考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0 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6年10 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特警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2014年毕业生年龄不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特警职位A、B单侧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其他职位单侧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4日--10月16日。
2、报名地点:成武县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目测,现场目测内容为体表、视力及相应报名条件。目测合格后,持目测合格证明进行报名,并填写2014年成武县招聘公安局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未就业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报名时缴纳考试考务费, 每人每科40元,共计120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可报考定向招聘职位。
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职位。条件为: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须是2013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或在校大学生入伍,退伍后复学且须是2014年7月底及以前取得毕业证的,符合菏泽市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菏泽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选派工作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士兵要出具服兵役及退役报到手续等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5、招聘岗位:对报考岗位笔试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调整至特警职位B,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申论、行政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按三项内容各占40%、40%、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和笔试考试成绩按以下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招聘数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请登录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时缴纳面试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请登录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后需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人员须达标。
3、总成绩计算办法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政审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结果,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学历层次高、笔试成绩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如学历层次、笔试成绩也相同者,按行政能力测验成绩高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公安局等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政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从应聘同一职位的其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结果,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由其他原因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被聘用人员的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七、招聘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招考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由成武县委组织部、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武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0—8622089
0530--3333710
成 武 县 委 组 织 部
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 武 县 公 安 局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