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考聘用制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数额
详见附件。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威海市户口;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公务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631-5961797,0631-5980037。
3.报名办法
报名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威海世纪社区服务中心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前提供。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报考职位数量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报名期满,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聘用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予以公布。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威海世纪社区服务中心根据聘用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招考计划为1-3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考计划为3人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均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不足70分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同一职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根据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经威海世纪社区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月工资标准约2000元。
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对试用期间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正式录用的,1年内不得提出调离或报考其他单位申请,不予办理调转手续、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1年后调离或报考其他单位的,应提前三十日协商用人单位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报名人员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信息发布网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http://www.eweihai.gov.cn/)。
3.咨询电话:0631-5961797,0631-5980037。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威海世纪社区服务中心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