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乳山市环境保护局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刑事处分。正在立案审查的暂缓报考。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及计算机应用类专业。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乳山市常住户口。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2-23日
报名地点:乳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0631—6629670)。
报名时,考生填写《乳山市环境保护局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户籍证明、身份证;已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行政介绍信;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3张。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笔试结束后,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以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参考人员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其它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初选人员,然后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考核、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列入正式事业编制,聘期内工资待遇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各种保险。
附件:乳山市环境保护局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
乳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