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龙岩市纪委监察局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所需条件
(一)招聘人数:共4名。
(二)招聘岗位
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办相关工作岗位。
(三)招聘岗位条件
1、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统计、法学(法律)、会计审计类、经济贸易类专业;
3、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性别:2名男性,2名女性;
5、岗位代码:男性(01)女性:(02)
6、其他:在市区能自行解决食宿。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22日的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联系电话:0597-3293530(龙岩市效能办),0597-3218365(市人才中心);
2、地点:闽西交易城原行政中心三层龙岩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招聘培训处。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先资格审查、再笔试和面试的招聘方式,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中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分值各占笔试成绩50%。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至达到开考比例要求;对于用人单位急需补充的岗位,需招考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要求。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分值:总分为100分(计入成绩时按百分制计算),其中:《行政能力测验》为100分;《申论》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由市人才中心负责在龙岩人才网上公布。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3倍的职位,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的确定方式: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平均分。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一)拟录用人员因自己放弃,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不能应聘,可按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市机关效能办组织,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理。
(三)考核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办法与待遇
(一)聘用形式及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采取人才派遣形式,与福建省海峡派遣公司龙岩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2500元∕月(含代缴的“五险一金”)。
中共龙岩市纪委
龙岩市监察局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