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定点屠宰检疫人员。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聘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合同制定点屠宰检疫人员20人(男15人,女5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爱岗敬业,且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服从组织管理。
4、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在岗的村级防疫员,出生日期放宽至1979年1月1日,学历放宽至全日制中专)。
5、专业要求:见专业明细表
6、具有介休市户籍。
三、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从“介休人事人才网”下载报名表,详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2、报名时,提供报名表、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同时交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分别贴报名表指定位置)。
3、报名地点:介休市人才服务中心(北坛公园东侧赵家堡村口)
4、报名时间:2014年10月9日-10月11日
5、考务费、报名费:110元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单科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动物医学常识及《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0月17日,地点:介休市人才服务中心)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男女分别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和综合分析能力。
五、体检、考察
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后及时公布成绩,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用人方式及档案管理
用人方式采取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机构与介休市畜牧兽医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由介休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员档案根据本人意愿在介休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八、聘用及聘用待遇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材料审核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聘用对象。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招聘人员工资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现标准:1450元/月,以后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保险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列入市财政预算统一拨付。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招聘各环节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354-7223390
咨询电话:0354-7223295、7299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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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介休市招聘合同制定点屠宰检疫人员专业明细表.rar
2014年山西介休市招聘合同制定点屠宰检疫人员报名表.rar
介休市招聘合同制检疫人员领导组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