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有关要求,北京市民政局所属11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招聘19人。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为市民政局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收养本市城区、近郊区居民中的烈属孤老、革命残废军人孤老、复退军人孤老、民政部门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先进人物孤老以及其他有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需求的老年人。院内建有北京市老年病医院(二级甲等专科医院)。
(二)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招聘10人。
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为市民政局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收养由市属儿童福利机构转入的14周岁以上的“三无”人员中精神发育迟滞、肢残等残疾服务对象。院内建有附属医院。
(三)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招聘9人。
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为市民政局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北京市“三无”精神病人和带精神病回乡复退军人的医疗、康复工作。院内建有北京民康医院(二级甲等专科医院)。
(四)北京市福利医院,招聘1人。
北京市福利医院为市民政局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于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地处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院内,主要负责为社会“三无”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
(五)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招聘12人。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为市民政局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收养本市东城、西城、海淀三区的3周岁以下弃婴、弃儿和6周岁以下孤儿,并负责院内14周岁以下无就读能力孤儿的医疗、护理、康复、教育等工作。
(六)北京市西静园管理处,招聘1人。
北京市西静园管理处为市民政局所属副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地处朝阳区东坝乡七棵树村,主要负责提供骨灰安葬服务。
(七)北京市联营公墓管理所,招聘2人。
北京市联营公墓管理所为市民政局所属副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地处海淀区大钟寺四道口,主要负责对所属公墓进行管理和督查。
(八)北京市长青园骨灰林基地,招聘1人。
北京市长青园骨灰林基地为市民政局所属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地处朝阳区黑庄户乡大鲁店村,主要负责提供骨灰安葬服务。
(九)北京市金山陵园,招聘1人。
北京市金山陵园为市民政局所属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地处海淀区香山南路,主要负责提供骨灰安葬服务。
(十)北京市接济管理服务中心,招聘11人。
北京市接济管理服务中心为市民政局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外地来京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安置等方面工作,并配合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和教育。
(十一)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招聘1人。
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市民政局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全市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工作,为受助未成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矫治、行为矫正、护送返乡、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等服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4.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2014年9月1日;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附后)。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26日(共2天,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市福利医院及市儿童福利院的报名地点: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802室;联系人:赵军梅,联系电话:62059117。
乘车路线:乘695路、689路、889路祁家豁子站下车,民族园西路向东200米马路南侧;乘地铁10号线建德门站下车B口出,沿京藏高速辅路向北到民族园西路向东200米。
2.报考市西静园管理处、市联营公墓管理所、市长青园骨灰林基地及市金山陵园的报名地点:石景山区石景山路9号市殡葬管理处组织科。联系人:钱硕、孟宪铠,联系电话:88255361。
乘车路线:乘337路、373路、389路、620路、728路八宝山站下车;乘地铁1号线八宝山站下车往东600米,八宝山革命公墓院内。
3.报考市接济管理服务中心的报名地点:丰台区右外东庄90号市接济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刘珲,联系电话:83106224。
乘车路线:乘20路、102路、106路永定门长途汽车站下车往北路南;乘坐381路、721路、926路、939路陶然亭南门站下车。
4.报考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报名地点为: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市民政局办公大楼1613室。联系人:蒋海兴,联系电话:65395278。
乘车路线:乘地铁6号线东大桥站下车A口出。
(三)报名携带材料
1.《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后)纸质版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6.其它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本人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商考生本人在相同或相近岗位间进行调剂。
3.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任用手续的即时取消入职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考核方式
考核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每个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个别职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为4:6。笔试和面试有关通知请关注市民政局网站(北京民政信息网)。
五、组织体检与考察
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65395415、65395402
附件:
北京市民政局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