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业务咨询、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的投诉举报;拟定全市电话咨询服务规划、标准及规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电话咨询服务工作;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术要求;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勤奋肯干;
(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六)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且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能力;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咨询员 (1) |
管理 |
1 |
主要负责咨询信息的登记、分类和分析以及电话转接等咨询服务工作;普通话标准,能听、讲宁波本地方言,善于沟通,有亲和力。 |
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户籍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咨询员 (2) |
管理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户籍 |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1日至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综合部,海曙区灵桥路513号天封大厦12楼,电话:83867253,联系人:傅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和笔试时间、地点将于8月14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8月15日09:00至8月18日08:00前到宁波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具体考试科目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及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网站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处室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被录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3867253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3865256
附件: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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