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是主管全市侨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涉侨事务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经市编办审核3名事业编制,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从事海外交流协会与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等海外人士及社团发展友好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依法维护侨胞正当权益,促进我市与海外的经济、科技和文化等领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综合文字 |
管理 |
1 |
1、负责文稿起草、信息采编、调研等综合文字工作;2、协助机关行政管理、文秘及后勤保障工作。 |
文秘教育、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大市 |
30周岁及以下;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有2年及以上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经历。 |
政策法规 |
管理 |
1 |
1、起草涉侨政策法规及政策研究工作;2、开展专题研究,撰写专题报告;3、协助处理涉侨信访,负责法制、文字综合等工作。 |
法学类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大市 |
30周岁及以下;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财务会计 |
专技 |
1 |
1、财务会计和财务档案管理;2、负责财务收支出纳和财会票据管理工作;3、负责机关审计有关工作; |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大市 |
30周岁及以下;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有2年及以上从事财务工作经历。 |
注: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宁东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2301室,电话:0574-55888000,0574-89186785,联系人:张老师,朱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市人社局网站或宁波侨网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交费凭证)和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现场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8月16日前在宁波侨网站(http://www.ocao.ningbo.gov.cn/)上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3年8月26-29日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8月31日上午0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侨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面试空缺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侨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633
宁波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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