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3〕12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公开招聘专业人才10人(详见《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计划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01月10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以其岗位具体要求为准(详见《计划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其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01月10日09:00-02月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4年01月11日09:00-02月28日12:00
查询时间:2014年01月11日09:00-02月28日16:00
1.个人报名
具体办法: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wsbs.qdhrss.gov.cn)进行报名。
(1)本市户口的考生(在青岛投保,有社保号)按以下要求操作:
①在网页右上侧的“用户登录”窗口,点击“个人用户”。
②在第一个框中输入用户名(即本人身份证号);第二个框中输入密码(即本人的社保号:社保卡背面的编号,去掉首位“0”、输入后面的数字。);第三个框中输入右侧提示的验证码。
③登录后,在“快捷服务入口”栏目下点击“社会化考试”项目进入“个人查询”网页,点击“招生简章”进行报名。
(2)外地户口的考生(在青岛没有投保,没有社保号)按以下要求操作:
①在网页的右侧顶端点击“用户注册”。
②点击“个人用户”后,按要求注册。
③使用注册后的用户名和密码,在网页右上侧的“用户登录”窗口,点击“个人用户”登录。
④登录后,在“快捷服务入口”栏目下点击“社会化考试”项目进入“个人查询”网页,点击“招生简章”进行报名。
报名须知: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单位初审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日期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wsbs.qdhrss.gov.cn)“社会化考试”的个人查询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截止后,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wsbs.qdhrss.gov.cn)“社会化考试”的个人查询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待定。请于笔试结束后,及时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wsbs.qdhrss.gov.cn)“社会化考试”的个人查询系统查看相关信息。
2.所需材料:审查时需带《报名登记表》1份(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wsbs.qdhrss.gov.cn)“社会化考试”的个人查询系统另存并打印、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和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填写由招聘单位提供的《应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与学位证书,需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符,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4年1月10日前取得。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3)工作年限证明。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和保险明细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证明(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01月10日)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201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5)《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职称证书等。
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区情区况等基础性知识及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综合知识占40%,业务知识占60%,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进入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随笔试成绩统一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wsbs.qdhrss.gov.cn)“社会化考试”的个人查询系统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wsbs.qdhrss.gov.cn)“社会化考试”的个人查询系统公布,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当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wsbs.qdhrss.gov.cn)“社会化考试”的个人查询系统公布。
(三)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组织体检、考察。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
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考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原始资料,报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经审核后发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青办发〔2010〕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2.招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wsbs.qdhrss.gov.cn)“社会化考试”的个人查询系统予以公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13391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32-88913391
监督举报电话:0532-67720031
一般在工作日09:00—12:00,13:30—16:30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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