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管理相关工作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财会岗位(以下称岗位1):1名
(二)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档案管理岗位(以下称岗位2):1名
(三)成都交警门户网站技术应用及维护岗位(以下称岗位3):1名
(四)政府招投标岗位(以下称岗位4):3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上述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四川省内常住户口,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岗位1、2应聘人员应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岗位3、4应聘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三)岗位1、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男女不限;岗位3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限男性;岗位4应聘人员应在35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限男性;
(四)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并通过心理测试;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文职人员的体检;
(七)岗位1、2、3、4应聘人员应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且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岗位1应聘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财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2应聘人员:具有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3应聘人员: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毕业,具有1年以上互联网站建设开发经历,熟练使用Photoshop、Flash等软件,熟悉网站页面设计和Flash动画制作;熟练掌握Web前端技术,如:js/jquery,css,ajax,json/xml等;具备软件开发、平面设计相关知识技能;了解C#语言,asp.netmvc框架,linqtosql或entityframework框架,了解http协议的应用和webservices;了解mysql、oracle数据库开发工具;能够胜任网站平面设计和动画设计岗位工作;胜任现有框架下网页改造的技术实施;胜任网站运行维护工作;
岗位4应聘人员:具有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法律、工程造价及测量工程专业相应学位者优先;具有招投标、工程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丰富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本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2日,上午9:30至12:00。
(二)报名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三)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组织。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由应聘者自行前往市级(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工资待遇
1、岗位1、2工资收入:每人每月2300元(基本工资1250元/月,级别工资:55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岗位3、4工资收入:每人每月2800元(基本工资1250元/月,级别工资:800元/月,绩效工资750元/月);
2、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社会保险;
3、按国家规定统一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经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二)经培训考察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三年;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二)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028)86406817、86406946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