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洛浦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洛浦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疆公开招聘100名特警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中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退伍军人。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有犯罪前科人员。
(2)正在审查尚未立案的人员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
(3)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维吾尔族限新疆洛浦户籍,汉族限新疆户籍,年龄在18周岁-25周岁之间,男性,民族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职位及聘用性质
报考职位为洛浦县公安特警人员,聘用后签订5年内的聘用合同,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可续签聘用合同。在合同期内,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公安特警人员主要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培训合格、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由县组织部、纪检委、政法委、公安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月工资5000元(含五险及住房公积金)。被聘用后,集中解决食宿,对已婚的可提供公租房。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 2014年8月5日-8月15日(北京时间09:30-20:00)。
地点:洛浦县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903-6625161
洛浦县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