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伊宁市城建检查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建设依法实施, 经伊宁市人民政府同意,伊宁市城建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市级聘用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竟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公开透明,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报考的条件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思想和政治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和身体条件: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的男性。
3、学历条件和招聘岗位人数:面向复员军人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大毕业生)招聘40人、民汉比例1: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2014年8月 6日
2、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复员证)、户口本、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近期1寸照片2张,到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10室(开发区上海路3866号,1路车终点站向南200米,山东能源新矿集团斜对面)报名,招聘单位、人事部门会同纪检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报名时须填写《伊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考试手续。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 8 月 8 日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满60分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 8月 12日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50分),面试科目为公共科目,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ⅹ50%+面试成绩
五、体检、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监察部门组织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三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组织培训上岗,试用期为半年,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根据市政府会议标准执行(即工作满一年者,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同时由聘用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