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工程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主校区)和南昌路(分校区),2012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新疆工程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工科类本科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1781亩,设有采矿工程系等11个教学系部,开设了采矿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等15个本科专业,煤矿开采技术等48多个专科专业,其中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等6个专业已列入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计划。
学院始终立足新疆,服务工业,坚持把学科专业建设作为打造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准确把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脉搏,不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建设了一批有较强优势的工科专业。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生15000多名,每年为社会输送4000余名毕业生,毕业生中大多数已成为行业中的骨干力量,为地方优势特色和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工程学院网(http://www.xgz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至7月23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1)按照招聘职位所需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2)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4日下午18:00(京时)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36号新疆工程学院南昌路校区行政楼207室。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杨磊 联系电话:7735888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工程学院报名,材料主要包括:《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本人身份证、已具有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个人简介,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到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八)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程学院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九)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2014年7月25日- 28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程学院网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其中: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教师和实验员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工程学院网(http://www.xgzedu.cn/),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程学院网上公布。
2、面试(试讲)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程学院网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比例计算。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验员和专业教师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4)面试(试讲)成绩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如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面试结束后,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程学院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1、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工程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工程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郑江 新疆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7977126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工程学院网(http://www.xgz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工程学院网(http://www.xgz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工程学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ar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