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宾市安县人才市场招用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临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此次公开招用临聘工作人员共31名,各岗位分别招用名额详见附件1。
2.此次招用所有岗位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2.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工作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4.符合相关岗位报考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和刑事处罚人员;
(2)有违法、违纪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4)在各级公开招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其他不宜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9日工作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江安县人才市场(原机关食堂四楼)。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报考信息表》1份、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
(四)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缴纳50元报笔试费。
四、考试
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考试科目为:笔试、体能测试;
专职消防员岗位考试科目为体能测试;
网格化服务管理员岗位考试科目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员岗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
(二)体能测试
警务辅助人员、专职消防员岗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其中警务辅助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的比例1:2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体能测试人员,笔试缺考人员不能进入体能测试。测试内容:引体向上、1000米,评分标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评分表》。体能测试成绩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测试成绩=引体向上成绩×50%+1000米成绩×50%。体能测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面试
网格化服务管理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的比例1:2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专职消防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
网格化服务管理员岗位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专职消防员岗位按照1000米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2.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考察政审: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管理:此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聘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总收入=基本工资+考核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考试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江安县政府政务外网、宜宾三江人才网、江安县党政网和江安县人才市场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31916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人才市场负责解释。
报名表点击下载
2014年6月27日
附件1:
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临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及性质 |
招聘范围 |
名额 |
最大年龄(周岁) |
最低学历 |
专业及其他条件 |
1 |
江安县 公安局 |
警务辅助人员(一) |
江安籍 |
6 |
30周岁以下(报名第一日已满18岁且未满31岁)。 |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男,身高1.65米以上。退伍军人和具有公安警务辅助(协警)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
2 |
江安县 公安局 |
警务辅助人员(二) |
江安籍 |
14 |
30周岁以下(报名第一日已满18岁且未满31岁) |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
1.专业不限。男,身高1.65米以上。退伍军人和具有公安警务辅助(协警)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此岗位先统一由江安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从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工作,待专项工作结束后,由县公安局统一重新安排工作。 |
3 |
江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
专职 消防员 |
江安籍 |
8 |
26周岁以下(报名第一日已满18周岁且未满27岁) |
初中以上学历 |
男,身高1.60米以上,遵守国家、军队和公安机关相关法规及规章制度,热爱消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管理,保守秘密,纪律观念强。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能接受夜间值班工作制度。 |
|
江安县 消防大队 |
网络化服务管理工作员 |
江安籍 |
3 |
40周岁以下(报名第一日已满18岁且未满41岁)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能接受倒班工作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