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苑街道办事处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序号 |
岗 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年 龄 |
学 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1 |
文体服务中心文化宣传员 |
1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文学、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优先) |
有一定写作及文字组织能力;双休日、晚上要加班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学历及身体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余杭区户籍。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南苑街道党务群团科517室。咨询电话:89283096
报名要求:应聘者按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意见。岗位开考比例为1∶3,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3.笔试。主要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对应聘职位的适应性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5.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如考察、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6.公示。在余杭区政务平台、街道公开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7.录用。公示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四、其它说明
1、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被录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147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被录用人员为街道机关编外用工性质,工资待遇按照街道机关编外用工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制度执行。
南苑街道办事处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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