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下属杭州市对台交流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台胞提供投资政策、文化交流、咨询救助等服务,协助办理单位及个人赴台交流、投资等涉台事务的相关工作。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岗位 |
人数 |
基本条件 |
学历、专业条件 |
其他要求 |
行政 管理 |
1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杭州市区户籍。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公共管理类专业、法学类专业。 |
熟悉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说明:
1、杭州市区户籍包括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高新(滨江)、萧山、余杭区的户籍。
2、招聘岗位对专业有要求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
3、工作经历均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为准,报名时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凭境外取得的学历报名的,可以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名称报考。
5、社会人员取得常住户籍的时间截止2013年5月31日(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
二、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6月24日-2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178号金融大厦3楼市台办秘书处(331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两张,及《市台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stb.hangzhou.gov.cn下载)到招聘单位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通知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程序。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报考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考计划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四、考试
招聘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资格审查合格者首先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加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等公开招聘信息,均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公布(stb.hangzhou.gov.cn),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五、体检及考核
1、体检: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市台办门户网站(stb.hang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黄洁颖;联系电话:8724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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