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选拔高水平人才,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
教研室教师(专业技术人员)2人。
三、应聘材料
应聘者须向我院提供《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公开期刊发表论文等佐证材料。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应聘人员请于我院招聘公告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应聘材料到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学院办公楼4楼)报名。
3.资格审查。根据本次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试讲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两个环节。笔试和试讲由学院组织实施,笔试考试科目考察相应专业的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笔试和试讲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学院按照招聘计划与试讲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试讲人员。笔试、试讲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试讲5:5的权重比例计算。
5.体检、考核、录用。确定拟录用人选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所有程序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1.本次人才招聘面向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受理报名。
3.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否则取消资格。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4.本次聘用人员均为全额事业编制。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7—1号
邮政编码:110032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4-86682569
E-mail:lnsyrsc@126.com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4年8月6日
附件:1.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