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批准,辽宁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辽宁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是省妇联直属县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全省妇女就业提供指导、政策咨询及示范培训;指导全省家政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辽宁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妇女儿童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学历、职称、专业和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妇联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妇女联合会网站(www.lnwomen.org)发布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于2014年7月14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1:00)到辽宁省妇联一楼大厅现场报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20号)
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1、身份证;2、毕业证;3、教育部网站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本人2寸正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
(三)资格审查
由省妇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以及证明岗位所需技能证件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通知领取考试通知单。
(四)考试、考核
考试实行笔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面试三轮成绩权重计分。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实际能力操作主要考察摄像机应用、非线性编辑机的操作、制作电视专题片的能力;面试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 :5的比例确定参加实际能力操作人选;然后根据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 :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成绩×60%);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单位招聘计划1 :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成绩×60%]×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并列者,根据实际操作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以上笔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成绩加权汇总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能聘用。
考核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工作由省妇联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聘用。
2. 考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和学习实绩等表现,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1.拟聘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妇女联合会网站(www.lnwomen.org)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妇联统一对拟聘人员进行备案,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省妇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意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聘用意见,报省妇联组织部备案。
五、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对报名登记表信息负责,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皆由报考人员负责。
2、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3、监督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24-23250653
咨询电话:024-23250130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二○一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