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4〕33号)文件精神,现将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有事业心,能够安心测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
(四)所学专业:测绘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信息工程(测绘方向)、自动化。
(五)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14年(2014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年龄条件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单位工作地点
(一) 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和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共18个岗位。此次公开招聘的单位为辽宁省基础测绘院、辽宁省地理信息院和辽宁省摄影测量与遥感院。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辽宁省基础测绘院工作地点在锦州;辽宁省地理信息院工作地点在沈阳;辽宁省摄影测量与遥感院工作地点在沈阳。
三、招聘组织与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其具体实施由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与辽宁基础测绘院、辽宁省地理信息院、辽宁省摄影测绘与遥感院共同负责。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资料投递邮箱:lnchrs@163.com。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6月13日,8:30-17:00时。
3.应聘者需填写《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到毕业时间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毕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1张,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联系人:白雪亮 联系电话:024-23448435
(二)资格初审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同时以电话和邮件两种方式通知资格初审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初审的人员请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负诚信责任,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考试设置笔试和面试。笔试委托专业部门出题和判卷。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对测绘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成绩汇总分析后,商辽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如果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未构成1:3的比例,以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数低于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9:30-11:30时。
笔试地点:辽宁测绘基地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43-21号)
(四)资格审核
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成立3人以上的资格审核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核主要审验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则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理论应答能力等。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和面试按5:5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应聘者需确保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机构和体检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七)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招聘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公示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其他未尽事宜,按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4〕33号)规定执行。
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