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部分岗位参加同步考试)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4]33号)文件精神,现将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7日(含)至1996年4月18日(含)期间出生);
应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8年4月17日(含)至1996年4月18日(含)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有招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公布的“2014年上半年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组织与方式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的招聘工作,由省交通厅授权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其招聘办法请查阅《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省交通厅所属其它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硕士(含)学位以下人员的,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辽宁省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和中朝鸭绿江界河公路大桥管理处招聘朝鲜语翻译岗位,采取考试、翻译水平测评、考核方式;招聘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的,采取考核方式。
四、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岗位的招聘步骤
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含辽宁省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和中朝鸭绿江界河公路大桥管理处朝鲜语翻译岗位,但其翻译实践和考核的时间、方式另行确定),其笔试部分参加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的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其报名、笔试等考务工作统一委托辽宁省人事考试局办理,笔试考务工作的相关信息请及时查阅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笔试结束后的相关信息请及时查阅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及具体招聘计划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向社会发布。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同步发布。
(二)报名及笔试
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其报名及笔试工作委托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举办,参加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的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其具体程序与要求请见《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2014]21号,http://www.lnrsks.com/HtmlNews/kstz/sydwzpks/2014/2/142271056439217.html)。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报名及笔试阶段相关信息请及时查阅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招聘其余阶段相关信息请及时查阅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
考试的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需要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进行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为:
招聘单位 |
咨询电话 |
中朝鸭绿江界河公路大桥管理处 |
024-31896083 |
辽宁省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 |
024-83210050 |
辽宁省地方铁路管理局 |
024-23868501 |
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 |
024-31897007 |
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
024-83211931 |
辽宁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
024-23868879 |
辽宁省交通厅预算编审中心 |
024-23868879 |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024-82364418 |
辽宁省公路路政管理局 |
024-23218766 |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
024-89708716 |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方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四)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发布以后,省交通厅、招聘单位将成立至少3人以上的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主要审验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辽宁省交通厅网站另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辽宁省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和中朝鸭绿江界河公路大桥管理处朝鲜语翻译岗位按1:8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交通厅网站公布。
面试人员的递补工作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递补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如在通知发出4小时以内无法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将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顺次递补下一人选。如面试人员名单已经公布,递补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2、面试时间、方式及要求
面试由省交通厅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危机处理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辽宁省交通厅网站另行公布。
(六)体检
笔试、面试权重比例为5:5,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末位出现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志(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将在接到应聘者申请后的7日内安排复检。用人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将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根据需要,考核与体检环节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省交通厅会同招聘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再一次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考核的具体时间、方式由省交通厅会同用人单位确定。
(八)公示与聘用
公示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面试结束后,因考生自愿弃权或因考核、体检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而产生空缺名额时,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实施递补。如需递补,由省交通厅上报省人社厅批准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人员在一周内完成。
五、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岗位的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及具体招聘计划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向社会发布。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同步发布。
(二)报名
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时、下午14至16时;周六、周日上午9:00-11:30时)。
应聘者需携带报名表打印件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报名光盘1张[光盘内容包括: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按下表所列地址到所报考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用人单位 |
报名地址 |
咨询电话 |
中朝鸭绿江界河公路大桥管理处 |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312房间 |
024-31896083 |
辽宁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十九号211房间 |
024-23868879 |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如某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用人单位将以电话或网站公告方式通知应聘者。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专业面试和职位匹配性测评两部分组成。主要考察应聘者学习、实习、工作履历,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采用量化考核计分,面试专家分别独立赋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面试满分80分,职位匹配性测评满分20分。应聘者专业面试和职位匹配性测评两项成绩之和为应聘者面试最终得分,按面试最终得分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思想政治考核人选。如面试最终得分相同的,以专业面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者为考核人选。面试最终得分合格分数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予聘用。
考核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在省交通厅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思想政治考核、递补、公示及聘用
体检、政治考核、递补、公示及聘用等各环节的程序和要求与以考试方式招聘岗位相同。其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翻译岗位的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笔试
翻译岗位的报名及笔试参加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的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与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岗位的招聘步骤与要求相同。
(二)翻译水平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8的比例,确定进入翻译实践测评环节人选。
翻译水平测评分笔译和口译两部分进行,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笔译和口译三部分成绩计算权重比例为3:3:4。
翻译水平测评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注意查阅辽宁省交通厅网站。
(三)考核、体检、递补、公示及聘用
根据职业能力测试、笔译、口译三部分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按1:1的比例确定思想政治考核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口译、笔译、职业能力测试的优先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体检、政治考核、公示、递补及聘用等各环节的程序和要求与以考试方式招聘岗位相同。其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应聘者对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有疑义的,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专业条件参照《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如考生所学专业未被列入上述《指导目录》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是否符合要求。
(三)2014年毕业生可持学生证或学校证明代替毕业证先行报名及考试,应聘成功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因个人原因导致延期毕业的,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不予聘用。
(四)已取得较高层次学历的应聘者,在报考较低学历层次要求为起点的岗位时,其较高层次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有所差别,但其专科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视为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条件要求。
(五)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六)本次招聘为定岗招聘,应聘者被聘用后即需在应聘地长期工作,其住宿问题由个人自行解决,今后亦不受理因个人原因提出的系统内调动申请。
(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八)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如因应聘者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4]33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请查阅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
附件1: 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表(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部分).rar
附件2: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表(以考核方式招聘部分).rar
辽宁省交通厅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