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同意,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公开招聘文职雇员(临时合同制),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品德与身体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综合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文职雇员为临时合同制,工资待遇按区《雇员薪酬分配办法》执行,并给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素质好,协调能力强,志愿从事公安机关辅助工作;
2、男性,26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5米以上,双眼裸视在1.0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有特殊技能的条件适当放宽(如在散打、摔跤、拳击、长跑等体育项目上取得区级以上名次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等)。
3、招聘人数:19人;
4、体能测试标准:引体向上(8个),立定跳远(2.30米),10米x4折返跑(12"5),俯卧撑(26个);
5、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汉语普通话;无口吃、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心理健康,没有其他心理疾病;
7、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有参加邪教组织的;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
经与区人事局沟通,拟在沈北新区政府网站和沈阳市人事网刊登我局文职雇员招聘简章,及在沈北电视台滚动播出此招聘简章。
采用公开报名、资格核验、面试、政审、体检、体能测试及笔试的流程,按面试、体测总成绩择优从高分依次聘用(视情采取笔试进行淘汰,考试内容为公安机关治安、刑事类基础知识)。若因政审、体检等原因,招聘的文职雇员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权重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六、体检及政审
与分局先期招聘的文职雇员要求相同,体检拟在区医院进行,政审工作由分局、区人事局和区监察局共同进行。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从2013年11月6日8:30分开始,至2013年11月8日15时结束。报名地点在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东楼一楼(沈北新区新城子街中央路70号),联系电话:89862351,联系人:王瑞。
八、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2张;
4、军转的,需复员转业证原件、复印件2张。
5、有特殊技能的需原件及复印件2张。
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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