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环保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提高环境监管效率,加快我区创建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区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协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环保协管员:主要工作职责为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区创建及复查工作,协助基层环境管理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监管及监测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原则性强,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敬业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包括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物等专业);能熟练操作电脑。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环保事业,能吃苦、肯钻研。
5、有环保工作经历,熟悉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实验室工作,有驾照、会驾驶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天河区环保局四楼办公室(东郊工业园建华路89号)。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个人大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材料恕不退还。现场报名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组织进行统一文化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及写作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按40%比例计入总分。
5、根据笔试成绩高低,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60%比例计入总分。具体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五、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笔试、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六、待遇:聘用后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规定实行薪金制,其薪金由基本工资、津贴(职称或技能等级津贴、学历津贴、工龄津贴)组成,聘用人员按类别执行相应的薪金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
附件:天河区环保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
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7月29日
(联系人:程洁銮 林希丹,联系电话:020-85553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