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招聘原则
(一)根据教学、科研和国家示范性骨干院校建设的需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计划内,组织招聘活动。
(二)遵循“干什么,考什么,以用为本”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其中教师岗位14名,其他专技岗位1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专业与人数分布情况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在以下网站进行公告:
1、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sxatc.com;
2、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sx.hrss.gov.cn。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岗位年龄要求
教师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的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
其他专技岗位: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
(6)被原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7)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者。
3、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在2014年8月7日18:00之前登录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xatc.com,按照要求提交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到指定邮箱:
土木工程专业、结构工程专业:jianxiao01@163.com;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供热方向)专业、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暖通方向)专业、工业设备安装专业、电气工程专业:jianxiao02@163.com;建筑学(建筑设计方向)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会计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jianxiao03@163.com,学院将对所有预报名邮件给予邮件回复,通过预报名审核的人员可以参加现场确认。另下载填写《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现场确认时使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采用)进行报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与所报专业一致。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及以上方可开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
(2)现场确认及提交有关资料
现场确认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27号高新区高新国际A座一层大厅。
联系电话:0351—31953130351—3097899
联系人:肖老师李老师
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014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现场确认时,报名考生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其他各类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八张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背面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④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⑥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于报名现场确认审查结果。
四、笔试
1、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14日和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资格审查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27号高新区高新国际A座一层大厅)领取准考证。
联系电话:0351—31953130351—3097899
联系人:肖老师李老师
2、笔试内容
考取山西省高校教师资格证应具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并注意浏览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时,请自备考试工具。如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等。
6、笔试成绩查询及发布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告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登录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xatc.com)查询笔试成绩。在显著位置公布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以及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
五、专业测试及面试
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专业测试和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测试和面试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5,将实际参加笔试者确定为专业测试和面试人选)。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前,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确定不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专业测试和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采用)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
(一)专业测试和面试同一天进行
1、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采用试讲方式,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仪容仪表、教学潜能、职业态度等。
2、其他专技岗位:专业测试采用岗位能力测试方式,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条件和素质,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逻辑思维能力,及岗位实务要求等。
(二)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
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考生总成绩的40%。
教师岗位:试讲以百分制计分,占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的70%;现场问答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的30%。
其他专技岗位:岗位能力测试与现场问答成绩合并以百分制计分。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40%。
七、成绩公布
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顺序于专业测试和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专业测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专业测试和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人选
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修订)统一到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在另一医院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考察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
某岗位因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开招聘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批备案,同意后,由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
十、聘用人员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事业性质,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一、纪律与监督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和纪律,接受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一)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机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二、咨询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351-7433663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51-74329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